简化经纪人承运人协议
本协议适用于以下机构提供的服务 有执照和授权的汽车运输公司 US点# 和 MC# (以下简称“承运人”)和易易物流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经纪人”), 持有牌照的物业经纪(根据第. MC#858765. 经纪人和承运人同意,尽管有其他条款, 运输单据或与之相反的规定, 本协议适用于承运人就本协议项下向承运人提供的运费运输服务的履行和义务.
1. 代理的Status. 经纪人是一家货运经纪人,它安排第三方汽车承运人为其客户提供货物运输, 根据《亚美am8手机客户端》第49条所规定的法律作用.S.C. §13102定义(2),49 C.F.R. §371.2和49 U.S.C. § 14501(c)(1).
1.1. 承运人的地位、权利和责任. 承运人将以独立承包商的身份为经纪人及其客户提供运输服务,而不是经纪人或经纪人客户的代理人. 承运人对其根据本协议执行的工作具有排他性控制和指导. 未经经纪人事先书面同意,承运人不得以经纪人的名义订立合同或采取其他行动. 承运人同意承担所有当地费用的全部责任, Status, 联邦和省内工资税, 以及失业保险的缴款或税收, 工伤保险, 养老金, 以及承运人为承运人提供运输和相关服务而雇用的人员的其他社会保障或相关保护, 承运人应赔偿, 保卫并持有经纪人, 而它的顾客则是无害的. 承运人应提供经纪人, 在为经纪人开始任何运输或相关服务之前,提供承运人的联邦税号和承运人的IRS表格W-9的副本, 根据本协议.
1.2. 无留置或延迟放行货物或设备的权利. 承运人不得对任何货物或设备主张留置权或提出任何索赔, 对经纪人也没有留置权, 客户或任何货物或设备, 因经纪人的过失, 客户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得向承运人支付应付给承运人的费用.
1.3. 放弃权利. 承运人, 尽管本协议有任何其他条款, 明确放弃美国法典第49章规定的所有权利和救济.S.C.在与本协议相冲突的范围内,本协议第4部分、B部分.
1.4. 禁止分包合同. 承运人明确同意,经纪人向其提供的所有运费应仅在承运人授权下运行的设备上运输, 且该承运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分包, 代理, 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安排货运由第三方运输,而无需经纪人事先书面同意. 如果承运人违反此规定, 经纪人有权将其欠承运人的款项直接支付给交付承运人, 代替支付给承运人. 在经纪人向发货承运人付款后, 承运人不得免除本协议项下对经纪人的任何责任. 除了本协议中反映的赔偿义务外,承运人还应对违反本协议这一条款的后果性损害承担责任.
1.5. Authorities 和 Licenses; Compliance with Laws. 承运人保证其将作为一家完全合格的汽车承运人提供货物的实际运输,并拥有所有要求的联邦和州运营当局. 如果承运人的安全等级在本合同期限内随时发生变化,或者承运人被出售, 合并或解散或经历所有权控制权的变化, 承运人将立即(24小时内)通知代理人。. 承运人应遵守适用的联邦法律, 州和/或地方法律法规(包括获得所有许可证和执照), 其中要求的任何陈述或合同条款将通过参考或法律操作纳入本协议.
2. 订舱确认. 承运人应根据承运人装载或订舱确认单(包括在本协议中或随后通过参考纳入的确认单)运输经纪人安排的货物(见本协议附件附表A)。.
3. 补偿. 经纪人应向承运人支付与经纪人/承运人费率确认表或其他签署的书面协议中商定的费率和附加费用相等的服务费用. 作为支付本协议项下服务费用的先决条件,承运人必须向代理提交发货证明和发票. 付款期限为收到必要的证明文件之日起三十(30)天.
3.1. 发票付款. 承运人同意,经纪人是唯一负责支付承运人发票的一方, 在任何情况下, 承运人是否要求其他方付款, 包括托运人或收货人.
4. 保险. 承运人同意根据任何政府机构的要求,就从经纪人收到的货物确认通信中指定的运输类型和相关服务提供任何保险. 本协议要求的所有保险必须由Best评级为“B+”VII或以上的保险公司撰写,并且必须根据承运商提供运输和相关服务的州或省(s)的法律授权开展业务,如从经纪人收到的装载确认通信中规定的那样. 承运人的保险应为主要保险,并应在任何其他可用保险之前作出回应和付款. 承运人同意:, 承运人的保险公司(s), 如果有人声称, 通过或根据承运人不得提出索赔, 诉讼权利, 对经纪人的代位求偿权, 其附属公司, 或其客户根据本保险规定的任何损失或责任投保. 承运人声明并保证其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履行本条的要求. 承运人的保险公司应在取消合同前至少三十(30)天书面通知经纪人, 更改或不再续签已提交的保险单.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承运人应始终具有并保持完全的效力, 以它为代价, (i)汽车卡车货物保险或更高级的同等保险, 以运输货物的全部价值为限额,但最低限额不得低于100美元,每批货000美元, 免赔额不超过10美元,每批货物在仓库或运往收货人的仓储设施中至少享有相同的保险限额和免赔额, (二)单一限额合计不低于1美元的商业汽车责任保险,000,每次发生000美元,没有累计限额, (三)商业一般责任保险, 限额不少于1美元,000,000次, (iv)法定金额的工人赔偿保险, 以及限额不少于500美元的雇主责任保险,000次, 以及(v)承运人根据美国交通部(“DOT”)规定提供危险材料运输服务, 公共保险,包括商业汽车保险在第49条C项下运输的商品所需的保险限额.F.R § 387.7和387.第9条(或其后续法规)和法定要求的商业汽车保险限制与DOT定义的货物危险分类有关, MCS-90和扩大污染责任背书,以满足法律规定的限制和完整的政策限制. 承运人, 在根据本协议提供运输和相关服务之前, 代理名称, 作为证书持有者, 按照上述保险单的要求,并由其保险公司向经纪人出具证明, 证明上述情况. 承运人提供的运输服务仅涉及加拿大境内的始发地和目的地, 承运人应及时向其所在省的相应工人赔偿委员会汇款, 应提供由承运人所在省相应的工人赔偿委员会颁发的证明,证明承运人没有拖欠款项,并且向该机构汇款的款项是有效的, 并应具有适用的加拿大国家或省法律或法规要求的其他保险或更高的保险限额. 保险将达到或超过联邦的要求, 州和/或省监管机构根据本协议对承运人的履行具有管辖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本合同所要求的保险单和任何替代保险单将(i)为经纪人和, (ii)覆盖所有司机, 用于提供运输服务的设备和货物,以及(iii)不包含对指定场所或项目的任何排除或限制, 用于修饰或说明无人看管的设备或货物, 非预定设备, 不定期的司机或货物, 因为欺诈或不忠, 对于防水布保修, 用于潮湿或潮湿, 在美国的地理位置, 用于未连接动力装置的拖车, 或者对于一个特定的操作半径.
5. 运输易腐物品. 承运商保证每月至少检查或聘请服务代表检查车辆的制冷或加热装置一次. 承运人保证他们应保存每次检查制冷或加热装置的记录,并将检查记录保存至少一年. 应要求,这些记录的副本必须提供给承运人的保险公司和经纪人. 承运人保证他们将为制冷或加热装置保持足够的燃料水平,并对经纪人或托运人未能这样做而产生的索赔和费用承担全部责任. 承运人必须向其货物保险承运人提供与灭失有关的所有记录,并允许根据要求制作副本和摘要. 下列规则应适用:(a)灭失或损坏货物的目的市场价值, no special or consequential 损害赔偿 unless by special agreement; (b) Claims will be filed with Carrier by Shipper; (c) 索赔 notification procedures will be followed in accordance with procedure described in 49 C.F.R. 370.1-11.
6. 签发装运单据. 承运人应在提单上被命名为“记录承运人”.”
7. 赔偿. 承运人将赔偿, 保护和保持无害的经纪人, 因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运输服务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损失(定义见下文),由其附属公司和客户(作为预期的第三方受益人)承担, 包括, 但不限于, 装运, 卸货, 处理, 运输, 占有, 监护权, 拖, 存储, 清理, 承运人或任何承运人代表使用或维护货物或设备或履行本合同(包括违反本合同). 承运人的赔偿和辩护义务不应受到经纪人涉嫌疏忽或故意不当行为的影响, 其附属公司或客户. 当事人的意图是将本条款解释为向经纪人提供赔偿,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向其关联公司和客户提供服务. 如本规定在任何方面被认为过于宽泛, 双方有意执行本条款,以便在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给予赔偿. 承运人同意经纪人可以解决任何索赔, 无论是提交给法庭还是威胁要提交, 与损失有关, 在商业上合理的条件下,承运人将补偿经纪人全部的结算费用和费用, 包括律师费. “损失”是指任何和所有损失, 负债, 义务, 人身伤害, 身体伤害, 财产损失, 财产丢失或被盗, 损害赔偿, 处罚, 行动, 诉因, 索赔, 西装, 要求, 任何性质的成本和开支, 包括合理的律师和律师助理费用以及其他辩护费用, 调查与解决, 遏制成本, 清理和补救泄漏, 拖曳卡车及/或拖架(包括承运人的卡车及/或拖架), 排放或其他环境污染和执行赔偿义务的费用.
8. 承运人货物责任. 承运人对更换费用的大部分承担全部责任, 托运人/发货人的商业发票或损失的市场价值, 经纪人向承运人提交的任何和所有货物或财产的损坏或毁坏, 以及整个旅程. 承运人应在每批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进行检查,以确保货物完好. 如果承运人收到的货物状况不佳, 应通知经纪人, 立即. 交付给承运人的货物完好无损,承运人放行时已损坏, 或在交付给承运人后灭失或销毁, 应当最终推定为已经遗失, 由承运人损坏或销毁的货物,除非承运人能够提供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 有经纪人印章的货物将被拒绝并被宣布为全损,承运人对此负责.
承运人应直接支付给经纪人或允许经纪人从经纪人欠承运人的金额中扣除, 客户的全部实际损失金额. 承运人同意对本合同项下运输的货物不主张留置权. 代理, 应从经纪人欠承运人的金额中扣除, 客户在索赔之日起九十(90)天内未解决的所有索赔的全部实际损失. 承运人同意赔偿经纪人, 与本协议项下发生的损失或损害有关的任何付款. 如果发生事故,承运人应立即通知经纪人以获得进一步指示. 承运人应自费将所有损坏的货物退回始发地或经纪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索赔通知 & 救助程序将按照第49c条所述程序执行.F.R. §370.1-11. 承运人应在收到客户的发票或索赔要求及索赔证明文件后三十(30)天内,根据本节的规定支付所有款项.
8.1. 打捞索赔. 承运人应放弃任何打捞或转售任何客户损坏货物的权利,并应, 应经纪人的合理要求和指示, 及时退回或处理, 由承运人承担费用, 任何和所有客户的损坏和货物由承运人运送. 在任何情况下,承运人不得允许在任何救助市场上出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客户的货物, 员工商店, 或者其他二级出口. 如果损坏的货物被退回给客户并由客户进行抢救, 承运人应当收到该货物实际残值的信用证.
9. Governing Law; Consent to Jurisdiction 和 Integration. 本合同将被解释为, 在适用的联邦法律不优先的范围内, 根据俄亥俄州的法律, 不使任何选择或冲突的法律规则生效. 承运人放弃在任何诉讼中接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为执行或捍卫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而提起的诉讼或诉讼. 各方在此不可撤销且无条件地(i)服从富兰克林县任何联邦或州法院的专属管辖权, 俄亥俄州的任何诉讼, 由…引起的行动, 与, 有关, 或附带于他们之间就本合同建立的关系,以及(ii)放弃,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 any objection to venue or any defense of inconvenient forum in connection with any such court; provided however that jurisdiction for disputes regarding 索赔 brought by third parties requiring Carrier’s indemnification hereunder may be effected in the courts where such third party 索赔 are filed. 本书面协议, 连同任何负载确认, 包含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只能通过签署的书面协议进行修改. 承运人同意支付与经纪人执行本协议相关的所有费用和合理的律师费,或因以下原因引起的任何其他经纪人与承运人之间的争议, 与, 有关, 或与本合同所建立的关系有关的
9.1. 安全等级. 承运人应努力维持令人满意的U.S. 但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承运人的安全等级降至“不满意”,则不允许承运人提供服务.”
10. 保密义务. 承运人承认,在履行本合同时, 它将学习有关经纪人及其业务的专有信息, 包括它的利率, 服务, 人员, 计算机系统, 客户, 交通卷, 出发地和目的地, 商品类型, 发货信息和商业惯例(“信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12个月内, 承运人将对合同条款和信息保密, 限制披露给那些需要知道的承运人代表, 不得使用该信息损害经纪商的竞争,或用于本协议规定以外的任何目的. 承运人可以在政府机构要求的范围内或根据法院命令披露信息, 前提是承运人在披露前通知经纪人此类要求.
10.1. 不招揽客户.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9个月内, 承运人不会, 并将导致承运人代表不同意, 在下列情况下,未经经纪人事先书面同意,直接或间接向任何客户招揽或提供运输服务:(a)由于经纪人与承运人的合作,该客户首次为承运人所知, (b)运输服务的种类, 例如服务的原产地和目的地或商品类型, (c)承运人为该客户运输的第一批货物是由经纪人提交给承运人的,或(c)承运人为该客户运输的第一批货物是由经纪人提交给承运人的. 如果承运商或任何承运商代表违反本款招揽客户, 承运人应向经纪人支付总费用的10%作为佣金, 每批货最高限额为200美元, 承运商向该客户提供的运输服务.
11. 储蓄条款.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任何运输计划被认为是无效的, 本协议或运输清单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有效,即使冒犯性条款或条件已被修改到符合任何冲突法律所必需的程度.
12. 人质加载. 承运人威胁或通过行动表明意图劫持货物的人质将被收取1000美元.00. 根据统一商法典, a carrier has a lien on any shipment for the freight charges owed by the shipper on that shipment; however, U.C.C. 根据第7-307条, 声明留置权不适用于托运人可能欠承运人的任何其他款项, 包括未付运费, 不同意收费, 处置威胁, 退回的货物或任何其他货物. 以货物为人质,不服从货主的指挥,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属于盗窃行为, 刑事犯罪.
13. 协议的完整性. 本协议规定了整个协议和理解,即易物流, “代理”, 是否为他们选定的客户提供物流和运输服务以及任何口头服务, 书面或合同沟通是代表我们的客户. “承运人”理解“经纪人”协议中的操作要求, 确认和沟通由“经纪人”客户设定,“经纪人”无法控制这些要求.
14. 术语.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1)年,除非被取消,否则将自动续签. 任何一方均可在提前十五(15)天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由签署人签署, 承运人声明其有权力和能力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并且承运人同意受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约束,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立即生效.
**修改条款和条件的请求应发送至 (电子邮件保护). 所有要求的修改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 不接受这些条款和条件将导致您的申请被延迟处理. 延误可能长达48小时.